1. 庄家备牌一副或多副,可作一局或多局之用,牌先由庄荷洗匀,再由其中一位闲家用白咭插拮,闲家如不拮,则由庄家拮。如用多副牌,则在牌尾之三十张与四十张之间,插入第二张白咭,然后将牌入盒或“靴”。
2. 庄首先按照用牌副数,销去同数目之纸牌,放在废牌盒内,然后由头门起按顺时针方向派牌,最后派庄家,每门共派三张牌,三张牌之牌面向下。*
3. 加用“靴”派牌时,除第一局之销牌外,在随后各局开始之前,均销牌一张。
4. 如发现派牌次序错误时,须将牌依次序更正,如无法更正,则将已派出之牌全部取销。
5. 在派牌时,偶然将某一集牌阳开,该阳开之牌仍然有效,该局继续进行。*
6. 如用“靴”时,当派出白咭时,则显示此乃最后一局。庄家取出该白咭,并完成该局博彩后,即将牌洗匀。如牌不宜再用,则换新牌使用。在任何一局完毕后,不论白咭出现与否,场方均有权将牌取出重新洗匀再用。
7. 如用盒派一副牌时,则只用作一局博彩,完结一局之后即再洗牌。